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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布高考招生简章,辽宁省考招生简章

6月22日,我省发《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考试时间

国考于7月7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7月7日9:00转11:30中文(中文);5:00转17336000数学。

7月8日9:00转11:30文科/理科综合;1:00至17336000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外语听力考试内容应在外语笔试开始前进行。

7月9日9:00-11336030朝鲜语、蒙古语、藏语。

招生简章内容

招生简章包括报名对象和条件、建立考生档案、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体检、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填报志愿、录取、边防军人子女入预科班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公费师范生招生、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体育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港澳地区高校招生、其他类型招生、信息公开。

大学申请

我省高考按考试科目分为文史类和理工类;按报考类型分为普通类(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文史类、理工类)。

招生工作按照批次设置顺序分门别类。

志愿者环境

1.批量设置

(1)普通类(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

军事、公安、航海等专业,以及经教育部和省招委批准的个别院校的专业,提前纳入本(专)科招生。

高校强基础计划招生安排在我省艺术类本科生提前批次投档工作前进行,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普通本科批次提前招生,志愿填写本科提前批次一栏。考生应认真阅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的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已取得相关院校资格)且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填报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顺序。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投档开始前。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录取安排为本科提前。

普通专科提前安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免费培养招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普通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顺序。

辽宁重点大学从农村招生,从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本科从民族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

(2)文科(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

2.院校和专业志愿设置

普通本科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有序高校志愿;每个机构有4名专业志愿者和专业服从志愿者(教授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1个高校志愿。本科的录取分两个阶段。使用我省美术统考成绩、实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与设计专业,在本科第一阶段录取,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其他使用学校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和不实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艺术类专业、设计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录取阶段录取,两个有序院校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分两个阶段,艺术类专业高职(专科)录取第一阶段,5个平行院校志愿;其他艺术类专业在高职(大三)批第二阶段录取,设两个有序院校志愿。每批艺术类各学院专业志愿和无条件专业服从志愿各4个。

体育专业录取分为本科和高职(专科)两个批次。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次共9所平行院校。每个机构有四个专业志愿者和专业服从志愿者。

3.“征集志愿者”设置

我省普通(文史理工科)本科提前批(综合评价录取院校除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除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录取批次(阶段),以“征集志愿”补充;所有体育批次均以“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充录取。

4.单志愿一栏的特殊类型招生。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单独面向我省农村学生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为单一志愿栏(简称单独招生志愿)。单独招生有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承认

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课程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审批。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在对应分数线或分数线要求以上,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照顾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将取决于

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退役的残疾军人,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面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

农村专项计划招生

2020年我省继续组织实施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

我省继续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工作,重点为我省农村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省招考办和高校公示的信息

保留至当年年底

省招考办将适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根据招生类型不同,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分别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高考加分(含优先录取)的考生资格名单。

省招考办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来源:辽宁日报《北国》新闻客户端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 逄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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