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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组织作弊被判刑,高考组织作弊判刑几年

安徽省南陵县一名2019年高考失利的考生,高考失利后,竟然在再次争取2020年高考时,跨省找人合谋作弊。日前,南陵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某在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后,计划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时作弊。之后通过QQ认识了在深圳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考的考生文某(另案处理)。两地是同一类型的高校全国统考试卷。两人商议组织考试作弊,由被告人朱某某提供试题。文某负责寻找枪手,共同出资枪手支付试题费用。高考前建立了几个QQ群,枪手提供试题答案给两人抄袭。被告人朱某某让同学张某帮忙将试题传到枪手的QQ群。

2020年7月7日、7月8日,在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期间,被告人朱某某将手机藏在鞋内带入考场。他给张拍了卷子,张把卷子转发到QQ群。枪手回答后,将答案发至QQ群,供朱某某、文某复制。

案发后,被告人朱某某于2020年7月23日被抓获归案。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一致。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伙同他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他人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某组织考试作弊。被告人朱某某归案后,在侦查机关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他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某自愿认罪,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理。

我做出了上述判断。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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