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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办高考复读班不能止于解散,高考复读班被取消

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帖称,“省示范性高中违规办高考复读班,老师在班里发视频抖音”,引发社会关注。面对网友的举报,校方表示招收高三复读生是一种“必须”,是学校应学生和家长要求组织的复读班。为了不影响学生高考,学校暂时允许这些学生在校学习,并承诺高考结束后立即解散辅导班,不接受任何学生来校辅导。

言下之意,既然已经做了,就继续这个复读班,以后“再也不做了”。网友评论“不满意”后,学校所在市政府回应:临时设立的文理1个辅导班已解散。

公办高中为高考办复读班,损害了教育的公平性。毕竟学校的教育资源有限,势必会减少应届毕业生,导致部分学生失去接受高中教育的机会。复读生占据了应届毕业生的名额,增加了应届毕业生落榜的概率。这些落榜的应届毕业生会复读,与下一届应届毕业生竞争,形成恶性循环。正因为如此,2020年以来,全国多地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禁止招收复读生。四川省要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其他高中在招收复读生时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云南省直接要求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贵州省出台规定,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重庆还禁止市内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

公办高中办高考复读班违规,背离了教育公平原则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不能靠解散来制止。解散后,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需要从三个方面做顶层设计。

首先是改变传统的教育成果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在统计普通高中升学率时,严格排除复读生,将应届毕业生的高考成绩作为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同时,他们逐渐淡化升学率,综合评价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这样,公立高中通过复读生提高一本率和名校率的期望就破灭了。

二是改革传统的高校录取方式。将往届学生纳入社会考生范畴,实行“同时单独参加考试”的政策,既能兼顾部分考生再次参加高考的需求,又能维护新考生的公平权利。

三是实行违规办学“一票否决”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可将“不举办复读班、不安排复读生降班”作为公办普通高中申报或复评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特色普通高中及评定其他荣誉的硬性条件,将是否举办高考复读班与学校评价、绩效考核、干部提拔挂钩,倒逼普通高中规范办学行为。在这方面,广西的做法值得推广。2004年,广西教育厅出台规定,全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教育资源为高中毕业生举办复读班,不得为高中毕业生招收转校生,不得将举办“校中校”、复读班、招收转校生复读班作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标准的“一票否决”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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