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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义务教育学校质量评价指南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会议精神,教育部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近日下发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103010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坚持正确方向,育人为本,深化改革,以评促建,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

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五个重点内容。在办学方向上,包括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德育为先等两个关键指标,旨在加强党对普通高中教育的全面领导,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课程教学方面,包括落实课程计划、规范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法、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等五项关键指标。旨在推进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深化教育方法改革,整体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发展包括加强师德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完善教师激励机制三个关键指标,旨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教师激励制度,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学校管理方面,包括完善学校内部治理、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三个关键指标,旨在强化学校管理,建设特色校园文化,增强办学活力。在学生发展方面,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劳动实践等五项关键指标。旨在突出以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全面发展。

《评价指南》要求,在实施中,要注意优化评价方法,不断提高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既关注学校办学质量的实际水平,又关注学校办学质量的发展和提高程度;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既注重学校综合教育的整体效果和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注重学校特色和学生个性发展;坚持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既完善外部评价体系,又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激发内生办学活力;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既搭建网络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又采取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线下方式。

《评价指南》明确,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采取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综合评价、省级整体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等方式进行,并强调要不断完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教育教学和整体办学质量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评估实施方案,建立评估组织和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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