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21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2020 卓尔高考资源网 2022-06-30 15:01:45 清华大学2021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校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教、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求,继续做好2021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机构和原则 清华大学招生办在清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自强计划招生的组织实施工作。 自强招生认定和录取工作本着综合评价、公平公正、质量优于数量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和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和县以下高级中学招收自力更生、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地区由各省(市、自治区)确定。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要求: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实施地农村登记,本人在当地连续登记3年以上; (3)本人连续3年在户籍所在地县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学生户籍和学籍的资格审查由各省(市、自治区)完成。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科目类型及对应的初试科目如下: 四。注册方法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名、扫描或拍照上传。 1.申请类型和自愿报告要求 A.学生需要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院校专项”,在“招生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B.学生可以不受自己文科学科的限制报考学科类型,每人最多允许填报3个大类。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在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要填写完整,由中学审核盖章,证明真实成绩。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应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一栏——“高三参加的社会活动”,可以填写: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参加过高中;志愿服务、社区活动、学校或班级的学生工作等。在高中。 可以填写“综合信息”一栏——“高中获奖记录”: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奖项;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以上个人荣誉;我在文学、艺术和体育方面的特长。 “综合信息”的填写方法请参考填写说明。 C.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原因”仅为学生申请的第一个专业志愿填写。 D.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应明确陈述学生的家庭和经济状况、学习和成长经历、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和未来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及格、不及格三个等级。“优秀”学生可免于初审,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以参加初试,“未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后续的考核。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初评结果在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首次尝试 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审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理化综合)或文科基础(文史综合)。学生根据所报科目类型参加两科考试。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审结果,按省份、科目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初赛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参加复查 复试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面试、体能测试等。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认为 自强招生计划成绩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公布,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成绩生效。 不及物动词认定办法和优惠政策 1.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评、初试、复试情况,对学生自强计划给予优惠表彰,具体减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认定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本省同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本省单独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为准),填报高考志愿。 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学科类型保持一致。3.获得认定的学生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为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压力和家庭负担;(2)为学生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3)为学生配备优秀校友担任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4.自强计划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高考改革省份学生优惠分数将视情况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5.我校2021年自强计划的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认定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强计划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七、日程安排2021年4月12日-4月25日,自强计划报名。2021年5月3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2021年6月11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2021年6月15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2021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八、其他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3.我校自强计划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4.自强计划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新冠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考核形式与测试环节以我校后续通知为准。5.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特别提示:我校从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自强计划招生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九、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传真号码:010-62782061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2021年4月来源 |招办来源: 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