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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新高考方案,江苏省新高考方案

本报南京4月23日电(记者苗志聪)今天下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深化统一高考科目改革、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改革统一高考录取方式、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等。

据介绍,江苏深化统一高考科目改革,实行“3 1 2”模式。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按照高校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先选物理、历史一科,再选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两门。

高考总分定在750。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三项选考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以每科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包括听力测试30分;每门选考科目满分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分计入总分,其他科目以绩点计入总分。

“高考综合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选拔体系。”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介绍,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资格性考试和选拔性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承认高中同等学力的重要依据;选考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组成部分,其成绩计入统一高考总成绩。

江苏明确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具体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等。选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

江苏规定,资格考试每年1月举行一次,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学生可以在高二第一学期期末参加第一次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七个科目中选取。学生可在初三第一学期期末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及以上七科的资格考试。选考每年举行一次,安排在6月,与统一高考科目同期进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合格考试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表示,选考成绩以分数表示。

“我省对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也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制度设计。”葛道凯说,江苏建立了全省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行;学生高中毕业时,个人综合素质评价的档案将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

根据《实施方案》,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社会实践、自我认知、职业规划六个方面。高等学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并提前在普通高校公布

此外,江苏还将建立高职分类考试制度,逐步建立“职业高考”。普通高中毕业生就读高职院校主要在春季招生,中职毕业生可通过参加对口升学统考报考省内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也可报考省内高职院校;未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的,可凭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高职院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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