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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不再分文理实行3+1+2模式,广西新高考改革3+1+2模式

003010发布,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自2024年起,统一高考采用“3 1 2”模式。

9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这标志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以下简称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份分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作为第四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之一,广西从2021年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从2024年起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的招生模式。

高考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元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从根本上扭转“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广西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对高考综合改革作出全面系统的安排。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探索以统一高考(以下简称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国务院《实施意见》号文件颁布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进行了全面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教育厅充分借鉴前三批兄弟省市高考综合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通过深入系统的调研,召开系列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征求教育部有关部门意见,对方案进行审核修改,制定形成了《实施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经中央改革办批准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实施。

2024年基本实现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

103010明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通过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到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按照新的考试招生模式录取普通高校新生,建立健全促进公平、选拔人才科学、监督有力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长效机制。

在习近平思想的指引下

合格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个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个科目每年测试一次。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四科考试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资格考试的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其他高中学生和社会人员,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考试成绩呈现为“合格”或“不合格”,成绩长期有效。

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科。与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同期安排,由自治区组织实施。考试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并报名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统一高考的人员。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修必修内容。选考中,物理、历史科目成绩以原成绩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结果仅在当年有效。

自2024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统一高考采用“3 1 2”模式。

自2024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统一高考科目包括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可选),不再有文理分科。外语科目考试包括听力和笔试两部分。考生可选择物理、历史两门中的一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的两门。报考体育、艺术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相关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

三个全国统考科目和三个选考科目的成绩组成总成绩。

统一高考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

、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等级转换分数办法将另行公布。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为了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建立全区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普通高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普通高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自身办学特色,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024年起招生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

2024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普通类专业依据考生总分(含考生总成绩和加分分值,下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总分及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的学生升入高职院校,均须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文化基础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鼓励使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替代职业技能成绩。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社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未报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或报考但未录取的考生,还可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咨询方式

为做好政策解答工作,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设立了为期半个月高考综合改革专项咨询活动,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30日,考生和家长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71-5311910、0771-5357672。

另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已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发布了《广西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50问》,考生、家长如有招生录取政策方面的疑问,也可自行登录查阅。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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