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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违规招生将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情形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6日讯(记者黄静)招生季,湖南将整治中职学校违规招生。三湘都市报记者今日获悉,《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出台。据《方案》,我省将针对违规招生、违规联合办学、违规学籍管理、违规专业设置、违规组织执业、违规校外设置等六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六个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近年来,我省在实施阳光招生、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有少数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宣传、学籍管理、联合办学、专业设置、实习实训、校外设置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一些民办中职学校也因招生造假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少数初中生学校违规收取中职招生相关费用,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不到位甚至存在失职行为。

《方案》提出将对违规招生、违规联合办学、违规学籍管理、违规专业设置、违规组织执业、违规校外设置等六类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非法招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非法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或者人员招生”;交报名费、劳务费、推荐费等。给来源学校或老师;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的学生;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在办学性质和层次、招生专业、毕业证发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欺骗学生的;超计划招生;初中生所在学校或教师以报名费、宣传费、推荐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等名义向中等职业学校或招生工作人员非法收取和索要与招生有关的费用。

“非法联合办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非法挂靠其他学校或以联合办学名义举办护理、学前教育等专业;与普通高校、国家开放教育、成人大学等联合办学。并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接受专科和本科学历教育;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擅自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培训的;以校企合作的名义向学生收取学费、实习费、培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培训费等。违反规定。

“违反学籍管理”包括:中等职业学校虚假注册学籍或双注册学籍,套取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未按时如实报告学籍变动信息,或者虚报学籍的;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以中等职业学校名义招生、登记学籍,或者不具备办学资格的办学机构挂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登记学籍的;将普通高中或大专学生注册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将学籍从普通高中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学生仍在普通高中就读,或者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后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

“违规设置专业”包括:违规在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护理、学前教育等专业;专业名称后随意添加专业方向,如: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药学)、音乐(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等。未经批准,在国家规定的目录外设立专业或者不规范使用专业名称的;不具备办学和开设相应专业的条件。

“非法组织实践”包括:secon

“非法校外设置”包括:未经批准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分校和校外教学点;以校企合作的名义在企业设立教学点,或将学生委托给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培训和管理,或将学生放入企业工作,或将学生培训任务以收取管理费或按比例分成的形式变相分包给合作企业;不具备在校外租赁场地办学的条件。

登录“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查看权威招生信息。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将完善“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zsxxtp.hnedu.cn),统一、权威发布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和省市两级举报电话,其中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名称、机构代码、学校性质(公办或民办)、举办者(举办者)、学校地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习形式、学制、收费标准等。市、县市专项整治办要制定完善本级阳光招生公示制度和机制,指导督促所辖初中学生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于5月31日前将“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推送给全体初中学生和家长,确保中职招生信息发布权威对称、内容真实、简洁实用。

从今年开始,省教育厅还将重点指导和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和使用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各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在5月31日前建设使用好普通高中统一录取平台,严格规范志愿填报、录取批次、调剂补录等程序和要求。

非法招生将导致吊销办学许可证。

003010提出,各级教育、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及时查处所辖中等职业学校违规招生办学行为,或初中生学校违规收受、索要招生回扣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违法违规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予注册,并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各市教育、人力资源部门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招生办学行为进行直接督导或挂牌督办,并监督问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我省还将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指导性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和退出机制,指导督促各市州制定实施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向导

督促中职学校对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加大优质学位供给;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中职学校逐步压减招生计划直至有序退出学历教育。

附:

中职学校违规招生将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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