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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高考招生安徽重磅发布,安徽省高考招生

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等方式争夺生源;

严禁学校和老师。

与校外培训等社会组织合作,

为考生提供志愿咨询服务。

收取费用,谋取利益;

不是到考生的中学。

和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高考成绩。

近日,安徽省出台《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范了2022年安徽省高考招生的诸多细节。

流行病预防:

设置必要的隔离检查室和设施。

省招考委明确,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高考组防疫工作经验,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组的防疫要求,将防疫工作纳入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防疫工作方案。合理安排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时间,减少人员集中和流动。

加强命题准备、考点、阅卷等场所的防疫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考试招生场所消毒、防疫物资和场地设备等各方面工作,安排已接种疫苗者上岗考试工作。

根据要求,每个考点配备一名防疫副考官,并设置必要的隔离检查室和设施。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知识和操作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守住组织考试造成疫情传播的底线。

考前出现疫情的地区,要加强疫情分析研判,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与组考相关的防疫措施,稳步做好组织考试工作。

公平:

严厉打击“高考移民”

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重点大学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自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报考专项计划的资格。相关高校要及时将往年放弃招生的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给生源省份。

“要加强高考报名政策的整体衔接,提前与有关部门做好摸底,根据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他非户籍从业人员子女参加高考。”省招考委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学籍和实际出勤情况,严厉打击“高考移民”。

对通过非正常户籍迁移、虚假户籍、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取得高考资格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tt-darkmode-bgcolor: #FFC000;">高考综合改革:

不得组织学生提前选科

“要加强改革协同,推动教学、评价、考试、招生各环节有机衔接。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从有利于学生未来成长发展的角度,进一步引导学生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根据要求,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开足课时,不得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各高校要加强与中学人才培养衔接,进一步优化选考科目要求,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加强对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招生:

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等方式争抢生源

今年,我省将继续严格招生录取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

各地要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

严格规范大类招生行为,对于培养方案不合理、不到位或招生和培养方案不一致的,不得开展大类招生。

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

要认真落实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志愿填报:

严禁学校、教师与校外培训合作开展有偿指导

各地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为考生提供更多更优质的考试招生全流程服务。志愿填报期间,要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部门和中学的主渠道作用,为考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填报指导服务。

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

“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通知指出,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

录取期间,将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成绩:

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提供高考成绩

省考试院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规范做好高考成绩发布工作。

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日内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申请登记。

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结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成绩复核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录取:

省属院校原则上按100%的比例调档

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公安司法和其他类等非平行志愿录取院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如投档考生不能满足招生院校章程要求(如身高、视力、专业不服从等),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在每轮次正式投档前,省考试院按既定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高校通过网上录取信息交互平台了解本校的模拟投档及生源情况,并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考试院反馈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形成招生院校的投档线(投档考生名次)。

而后确定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省属院校原则上按100%的比例),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调档比例,首先对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个对考生志愿从A院校到F(J)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为充分尊重考生志愿,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如普通文理科的平行志愿第一轮投档录取结束后,仍有学校缺额和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可视情进行多轮次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比例确定为相应计划的100%,投档办法与相应批次投档办法相同。

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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