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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和6月两次选考浙江新修订高考选考办法,浙江高考4月选考

日前,省教育厅对我省2014年颁发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据了解,新修订的办法已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生开始实施,2020年1月举行第一次考试。

选修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主确定选修科目,实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限报3科,每科最多报考2次。结果有效期为2年。考试每年安排两次,分别在一月和六月。1月考试与学业考试同步进行,6月考试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步进行。

考生各科成绩按成绩分级,起点40分,满分100分。共有21个等级,每个等级相差3分。在各科成绩的基础上,按照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分等级,其中21级的比例不超过1%。

家长比较关注物理选修科目的数量,学生人数确定为6.5万人。当一门物理选修科目分配的人数不足65000人时,以65000为基数由高到低分配分数。当其他科目出现类似情况时,参照物理方法建立并实施保障机制。符合高考条件的考生,在有效期内,自主确定选考科目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

(杭州日报记者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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