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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高考的公平不能被玷污,对高考冒名顶替事件的看法

近日,山东“冒名上大学”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冒名上大学的女子陈某某,分数比当年文科专业分数低243分,被顶替学生分数超过理科专业分数27分。她被山东理工大学录取,但录取通知书却被陈某某拿到了。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哗然。

反思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高考的公平不能被玷污,对高考冒名顶替事件的看法

每个考过高考的人都知道高考对一个人的意义。虽然,在当今社会,一个人成功的途径有千万种,但高考不再是一个人成功晋级的唯一途径。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通过高考改变命运,仍然是个人最公平、最便捷的成功之路。

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每到高考这个特殊的季节,与高考相关的话题总会成为全社会的焦点。轰鸣的工地会为了高考停工,飞驰的汽车会让高考沉寂。这一切,既是大众的自觉,也是对奋斗和公平的尊重。

高考(NMET)寄托着中国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无数家庭的希望。因此,高考的公平性一直是一个牵动人心的特殊话题。这是一个不能被玷污的特殊领域。这种期待超越了个人,辐射了整个社会。

正因为如此,当有关高考的不公平事件发生时,往往比其他问题更容易激起公众的集体仇恨。

央视报道:代课教育已取消。

但是,正是在高考这个特殊的领域,在高考成绩中,有人敢有非分之想,敢冒充别人,敢冒名顶替上大学。这样的消息简直令人震惊。

进口是一种侵权,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侵权。通过非法手段“盗窃”他人生命,性质极其恶劣。如果发生了这种侵权行为,可以在第一时间纠正,及时补救,对个人的伤害还是可以补救的。

如果时代变了,当一个人的岁月已经逝去,因为没有学历而在职业发展道路上吃了很多苦,当他得知有人偷走了他的人生,他本可以拥有完全不同的人生,会给受害者带来怎样的痛苦?

所以,冒名顶替,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代价极其惨重。法律应该严惩这种行为。

行为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的证件、资格,应依法予以注销、剥夺。对诈骗过程中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民事赔偿方面,要充分考虑侵权行为造成的严重精神损害,科学评估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受害人全面、充分的赔偿,充分填补侵权行为造成的严重损害后果。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通过,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这种背景下,这种极端案例的出现,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反思。这种行为本不该发生,这种事件也绝不能再发生。

应充分考虑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独立编所体现的赋予人格权更高层次法律保护的立法精神。通过法律的正确适用和赔偿的科学确定,冒名顶替者将得到有力的法律支持。

让曾经缺席的公平不再继续缺席。

资料来源:人民法院新闻媒体办公室

作者:唐游状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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