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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生暑假转学网上报名明白纸,2020年烟台开发区寒假转学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为营造高效便捷的招生服务环境,减少工作程序,最大限度地为家长提供便利,我区今年暑假转学报名可通过“爱山东烟台”APP和“烟台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微信小程序办理,家长填报的信息将通过烟台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核实。

一、招标目标和要求

因家庭住址变更、户籍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以及开发区户籍家庭学生、自有住宅家庭学生和在我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统一安排就读。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学校不予接收。休学期间学生不得转学。

目前我区志愿段实行“五四学制”。“63年制”地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在暑假期间转入我区“54年制”初中一年级或二年级就读。其中,我区初中二年级(七年级)转学的“63学制”六年级毕业生在转学口报名。

我区升入初中一年级(六年级)的“63”小学五年级学生和我区升入初中一年级(六年级)的“63”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不在本次转学报名范围内。属于小学升初中的,按照小升初的要求报名。(详见我局2022年5月13日发布的《烟台开发区2022年小升初网上报名明白纸》)

第二,处理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7月20日。

现阶段将开通“烟台开发区中小学智慧招生平台”——转学报名端口,家长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报名顺序和录取顺序无关。建议家长不要着急,错峰登录系统进行注册。

2.信息核实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

家长信息提交后,我局将通过烟台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实。验证通过后,所有信息不可更改;如果验证失败,可以在此阶段修改信息并提交验证。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烟台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网上核查的,可根据智慧招生平台通知的线下审核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按时参加现场审核。

三。注册信息验证材料

(1)自己的住所

1.户口本(如果学生的户口本和监护人的户口本不在同一个户口本等。且家庭成员关系无法明确界定的,应提供学生的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2.监护人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学生和监护人在烟台市七区以外登记,需要办理);

3.房产证(房产证)或一手购房材料。一手购房材料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回执”、借款合同(不需要全款购买);

房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或一手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都可能对入场顺序产生影响。详见“五、学位排列顺序”。

4.对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需提供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拆迁协议和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5.学生根据其祖父母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入学

2.监护人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学生和监护人在烟台市七区以外登记,需要办理);

3.《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由辖区居委会出具;

4.学生和家长在开发区无房的证明(该证明由平台自动比对核实,无需家长提供);

5.监护人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企业在我区(或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监护人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比对验证,家长无需提供);监护人在开发区的营业执照,以及企业年纳税5万元的纳税证明,或者企业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缴纳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比对验证,家长无需提供)。

四。相关解释

(一)自有住房的定义,包括两种情况

1.财产所有人(以相关证件登记为准)为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如果是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占有的财产比例应大于50%);当年8月31日前未交付的房产,不能算作“自有住宅”参加当年过户。

2.学生和监护人在开发区没有自己的住所,房产登记所有人为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从学生出生申报户口到入学期间,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与房产登记所有人一直在我区同一户口本上。

(二)农民工子女,包括以下两类

1.其中一名监护人在我区就业,已与开发区某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2022年8月31日,企业已在我区(或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正在缴纳。

2.监护人之一在开发区有自己的企业,是投资人或个体户。截至2022年8月31日,本人已在本企业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正在缴纳或正在缴纳年度税。

达到5万元的。

五、学位安排顺序

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七个类别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对其他学生进行学区调整。

第一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及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二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或一手房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三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区外户口,但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四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监护人具有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或一手房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五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及监护人均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的,以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或一手房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六类别。学生具有开发区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以同一学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七类别。学生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同一学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六、填报注意事项

监护人应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由于自身原因填报错误信息,导致孩子无法转学的,责任由监护人自行承担;如在大数据比对中发现提供虚假证件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诚信系统!

请家长关注烟台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相关栏目,及时掌握报名信息动态。

附件:智慧招生平台信息填报指南

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

智慧招生平台信息填报指南

一、报名通道

1.“爱山东·烟台一手通”APP

方法一:在“爱山东·烟台一手通”客户端首页进入“教育专区”,点击“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进入平台首页。

方法二:在“爱山东·烟台一手通”客户端首页左上角点击定位后,站点选择“开发区”后,点击右下角“便民服务”栏目,选择“教育培训”栏目,点击“智慧招生平台”,进入平台首页。

提示:“爱山东·烟台一手通”APP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进行下载安装。

2.烟台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微信小程序

方法一:关注“烟台开发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智慧招生”,进入“烟台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微信小程序。

方法二:在个人微信搜索栏直接搜索“烟台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微信小程序,点击进入“烟台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微信小程序。

二、注册/登录

报名时需先使用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信息注册账号,再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已有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三、信息填报

请根据系统提示,按照相关证件内容据实填报。

说明:因为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学生或监护人户口实际在开发区,但户口本首页打印地址为福山区或蓬莱市的,填报户口所在地时应选择开发区。

四、信息提交

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学生报名信息,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产生报名编号。

说明:不点击提交按钮无法完成报名,请家长注意保存报名编号,以备后期信息查询或核验使用。

五、信息修改

报名信息提交后,即进入审核阶段,核验通过前,如需修改信息,可点击“撤回修改”按钮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核验通过后,所有信息将无法改动。

六、系统消息

报名信息现场核验通知、报名信息核验结果、学校录取结果等报名通知将通过招生平台进行推送,家长可以在转学报名端口登记列表的“系统消息”中查看通知内容。

七、问题咨询

教育分局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535-6396782

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31-66561801

教育分局微信公众号名称:烟台开发区教育发布。

责任编辑:伟业

本文来自烟台日报-大小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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