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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升学有新规了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出台,浙江转学籍政策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纪玉雅

转学、升学有新规了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出台,浙江转学籍政策

视觉中国图

3月28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转学、升学有新规了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出台,浙江转学籍政策

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7年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省内学校招生管理,为学校招生管理提供了依据,简化了办理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然而,随着我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原有的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许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要求。为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学籍和招生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浙江省对原有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和修订。

对于103010的一些新变化,我们也请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帮我们“突出重点”。

一、上高等学校

为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和学籍管理,防止学籍分离、学籍空登记、跨省区违规招生等行为,《办法》新增“未登记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登记高中学籍”条款。这也意味着,学生不报名原则上不允许参加中考。

同时,《办法》还明确“非浙江省初中户籍但户籍在浙江省的学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保护了户籍在浙江省外的学生的权益,允许他们回浙江参加中考并被录取;同时意味着,未回浙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学生,今后将不能被我省普通高中录取。

二。转移

鉴于义务教育转学,原则上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应当转学;这里并不强制要求父母和子女的户口迁入转出地,重点是工作和实际居住地的变更。但原则上“摇号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转学”,防止热门民办学校通过转学挖生源。

普通高中的转学要严格控制,主要是防止以转学为名非法招生。高中生心智成熟,大部分住校,不必跟随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地变更而转学。对确需转学的,除中考成绩外,还需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同时,鼓励学生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转学,促进普通职业融合,为后续出台普通职业融合政策提供学籍管理依据。

另外。新增了“开学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间不得转学”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中考移民”,规范招生。确需转学的,可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三。退学

《办法》规定,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18周岁以下学生,不予办理退学手续。对年满18周岁,即使未完成义务教育,但不适合继续在校学习的,可以办理退学手续。

对于普通高中生,学校可以退学。如:留级或多次休学且年满20周岁,不适合继续在校学习;旷课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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