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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

云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考志愿考生

一、填写时间

(一)原志愿填报阶段

1.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志愿填报。

申报时间为6月24日-25日。其中,考生填报和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8: 00。

2.自愿参加演习

演练时间是6月26日。其中,开始时间为26日8: 00,备案截止时间为26日18: 00,确认截止时间为26日19: 00。

3.自愿填写报告

报告期为6月27日-29日。其中,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8: 00,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9: 00。

4.军校填志愿。

填报时间为6月30日。其中,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8: 00,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9: 00。

(2)征集志愿者阶段

各批次志愿的申请和录取将根据实际录取进度在下一批次录取前进行。志愿填报时间将在录取期间(7-8月)通过云南招考频道发布。

二、填充方法

(一)原志愿填报阶段

实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2云南高考考生服务平台“我的志愿”栏目(https://gk.ynzs.cn,以下简称志愿填报系统),在填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在确认截止时间前到高考确认点现场签字确认。确认的考生志愿为有效志愿。

(2)征集志愿者阶段

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短信验证码进行网上确认或在高考报名确认点现场签字确认。确认的考生志愿为有效志愿。

第三,自愿设置

(一)文史、理工类

1.全国优秀教师专项组设立了15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设立1名专业志愿者和3名高校志愿者。

2.当地优秀教师设立15个县、市、区志愿者,每个县、市、区设立1名专业志愿者和2名高校志愿者。

3.免费定向批次(本科)分为县定向志愿、州定向志愿和省定向志愿,各有5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有1个专业志愿和3个院校志愿。

4.免费定向批次(专科)分为县定向志愿、州定向志愿和省定向志愿,各设2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校志愿。

5.高级本科批次、专科批次、高水平批次、高级专科批次、高级本科批次(军校填报志愿)各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6.国家专项批次、地方专项批次和预科班批次各设置5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7.一批、二批预科和高职(专科)批次各设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以院校调剂为准”的标志。

8.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不超过10个高校志愿和不超过5个高校志愿并自由组合高校志愿和高校志愿的顺序。每个学院有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学院调剂”的标志。

(2)艺术和体育。

1.本科提前批和高职提前批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以院校调剂为准”标志。

2.一批、二批、预科、高职(专科)批次各有2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有1个专业志愿。

3.体育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高校志愿

2.其他类10所院校,二本和预科,高职(专科)批次,每个院校有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的标志。

四。报告资格

(1)其他往届考试(包括高职院校单招等)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志愿填报。

(2)高考报名时已选择参加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除填报相应的艺术或体育志愿外,还可同时填报文史、理工类志愿。考生不能同时填报艺术和体育志愿。

(3)填报国家专项批次、地方专项批次、高校专项批次的考生必须通过相应的资格审查后方可填报。其中,填报高校专项批次的考生,要求已取得2022年农村相关高校录取资格,并通过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已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填报高水平批次的考生须通过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相关高校招考,并已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5)录取批次中填报1个录取批次和2个录取志愿的考生,要求为少数民族考生或符合边防军人子女录取班相应招生条件。

(6)三所学校所有类别的学生不能同时填报。

(七)子女审核结论为“限省属高校”的考生,只能填报云南省属高校所有批次、原三本院校和所有高职(专科)院校,并在二本和预科中学名称后加注“独立学院或民办学院”字样。限外院校志愿填报无效。

子女审核结论为“限二本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专科)”和“限省属高职高专(专科)”的考生,只能填写二本和原三本院校及所有高职高专(专科),并在预科批准的院校名称后加注“独立学院或民办高校”字样。

)院校。填报限报院校外的志愿无效。

五、志愿填报演练

志愿填报演练操作流程与正式填报相同。考生应通过志愿填报演练熟悉确认流程和操作方法。志愿填报演练可不进行现场确认,结束后,演练数据将清除。

六、填报流程

(一)系统登录

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时,使用身份证号作为用户名,登录密码使用网上报名时的登录密码。如忘记登录密码,可以通过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修改。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的考生,可到确认点或确认点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密码重置。

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号、密码、短信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不得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因密码和短信验证码泄漏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志愿填报和提交

考生填报志愿前,需在联系方式确认栏目内对本人联系方式进行确认。考生联系方式信息将用于接收征集志愿通知、录取通知书投递等,如有错误,应及时进行更改。

考生按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各个批次志愿填报完成后,要对所填报的该批次志愿进行保存。考生已成功填报的批次填报状态,在批次选择页面显示为“已填报”。

考生拟进行填报的批次均填报完成后,应于填报截止时间前提交志愿。提交志愿时,系统将对考生尚未填报的批次进行提示,如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提交。

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反复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自行填报、调整志愿。已填报未进行确认的志愿,在填报截止时间前可自行取消提交进行修改。

填报截止时间一到,考生将不能进行填报和修改。考生应妥善安排志愿填报时间,避免在填报截止时间临近时进行志愿填报。

(三)确认

报考开始,即可开展确认工作。已提交的志愿方可进行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要在确认表上签字,才能完成确认手续。因考生填报志愿类型、条目较多,确认表打印跨页时,考生要在每一页面上都签字并装订。

完成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确认后的志愿修改,只能在填报截止时间之前进行。首先经确认点取消确认,再由考生取消提交自行修改。填报截止时间之后,只能进行志愿确认和取消确认操作,不得取消提交,不能进行志愿修改。

原始志愿填报阶段,因所报考院校组织的面试时间、强基计划测试时间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冲突,导致考生本人不能前来确认的,可由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作为确认委托人对考生志愿进行确认。除此类情况外,一律要求考生本人进行确认。具体操作流程为:

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确认点验证并上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并认可确认委托人的确认资格后,确认点方可进行确认。志愿信息确认表由考生委托人经过认真核对后进行签字确认(签委托人姓名)。

应出具材料为:有关院校的面试时间通知(认可院校网站的通知)、由考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志愿确认委托书、能证明考生与委托人之间现实社会关系的证件(如户口册等)、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可以使用复印件)、考生父母的身份证(原件)。

七、注意事项

(一)在免费定向批(本科)中填报了农村免费医学生志愿的,需要在确认时进行填报资格审核。

(二)强基计划入围高校考核考生仍需进行志愿填报,但无需在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强基计划志愿。强基计划录取在其他批次开始前进行,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三)考生在填报文、理科和三校生(除三校生艺术、体育类)志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批次下,所填报的院校不能重复;

2.同一批次下,院校必须按照志愿号顺序填报;

3.同一个院校下,专业不能重复填报;

4.同一个院校下,专业必须按照专业志愿号顺序填报;

5.一旦填报了院校志愿,则该院校志愿的第一个专业志愿不能为空。

(四)考生在填报艺术、体育类和三校生艺术、体育类志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批次下,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可以重复,但同一院校在同一招生科类下的同一招生专业不能重复填报多次;

2.同一批次下,考生必须按照志愿号顺序填报志愿;

3.一旦填报了院校志愿,则该院校志愿的专业志愿不能为空。

(五)报考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要填写《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录取后,须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只有签订了“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学校方可为考生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原始志愿填报阶段,考生要在志愿确认时填写申请书。征集志愿阶段,前期已填写申请书的考生无需重复填写。前期未填写申请书的考生,选择网上确认方式进行确认的,要在志愿提交后在系统内下载并打印申请书,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内上传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的申请书扫描件(应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方可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确认的,申请书在志愿确认时填写,由确认点在填报志愿系统内上传。

(六)考生应在确认完成后,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查看并核对所填志愿。

(七)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八)近期,社会上仍有一些培训机构和个人违规开展高价志愿填报咨询活动,存在政策不准、信息不实、乱收费用,甚至误导诈骗等问题,考生和家长应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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