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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注意这些专业的主考学校有重大变化,自考的主考学校重要吗

扬子晚报网11月25日讯(记者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等5个本科专业考官学校,暂停公共关系学本科专业考试。

一、调整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法学、行政管理、广告学等5个本科专业考官。

人力资源管理大学调整为河海大学、苏州大学(河海大学在南京、徐州、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宿迁,苏州大学在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泰州);工商管理本科专业考试学校调整为南京农业大学;法学专业考官学校调整为苏州大学;行政学院本科主要专业调整为南京师范大学;广告学本科专业学校调整为南京邮电大学。

从2020年下半年起,南京大学考官上述五个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新考生按新考官所在学校进行报名。2022年12月30日前,对符合毕业条件的上述5个专业的注册老考生,颁发南京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发放至2023年下半年,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公告为准。2023年1月1日起,南京大学不再接受上述专业的毕业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新考官学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二,暂停公共关系本科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办〔2018〕1号)要求,由于省内无普通高校开设全日制本科公共关系专业,该专业自2020年下半年起停办,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理论课考试将于2022年10月结束,实践考试和论文答辩将于2022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证书发放至2022年12月30日。学士学位证书发放至2023年下半年,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公告为准。2023年1月1日起,南京大学不再接受本专业毕业申请。

校对盛媛媛

来源:扬子杨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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