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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2年残障考生单独招生章程发布,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只招残疾人吗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单独组织考试招收残疾学生的意见》(教办〔2016〕2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面向全国单独组织考试招收残疾学生的批复》(教办〔2018〕10号)及相关招生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通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残疾考生的单独招生。

第二条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阳光招生”,采取文化素养和技能操作综合考核。

第三条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简介

第四条学院名称和代码:

名称: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545

第五条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专。

第七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26号;邮政编码:250022;

网站:http://www.sdse.cn

体制

第八条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进行全程监督。

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和计划

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计划:三年制310人,五年制75人。专业和招生计划如下: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2年残障考生单独招生章程发布,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只招残疾人吗

计划执行时某专业有剩余计划的,可根据实际录取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

申请资格

第十二条招生范围和对象

高中三年制的起点是面向全国招生。初中五年制的起点是面向山东省初中毕业生招生。

残疾等级为1-4级的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障碍和多种障碍的学生。(以残疾证为准)

第十三条申请条件

残疾考生须有中国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习生活能自理。报考三年制的需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夏季招生,有资格参加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考五年制的考生必须是山东省的初中毕业生。

申请方法和考试

第十四条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

报名地址:3358 zhtj . sdse . cn :6118/zxt/web/xs log in/log in . ZF

申请流程: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考试考生需要上传材料:身份证、残疾证、毕业证(或学历证)、夏季高考报名证明(三年制考生)。(材料审查不合格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不能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以官网学院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26号

考试形式和考试科目:残疾考生分别以线下或线上考试的形式报名,具体考试形式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第十五条考试科目和分数

高中三年制起点:每个专业一门文化课,两门专业课;其中,中医康复技术与计算机应用技术两门专业课程之一

学院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的要求,自行组织命题,制定评分规则。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阅卷和评分。

第十八条考试组织和管理

学院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招生工作,单独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流程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对在考试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学院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价工作的公正透明。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准入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负责保证原

则,择优录取。

(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类别、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三年制依次为语文、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五年制依次为语文、数学。若有考生放弃录取,将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为确保生源质量,学院将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低于专业最低控制线者将不予录取,有专业剩余计划的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调至其他专业。

未完成的单招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五)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根据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报到和复查

(一)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院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四)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日常教学管理和学历证书等方面与统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二十一条 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院规定的要求,学院颁发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

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7198317

传 真:0531-87198300

学院网址:www.sdse.cn

招生邮箱:t87198317126.com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26号

邮政编码:250022

(来源: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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