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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成人高考报考须知,河北省成人高考报考条件

注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学生以外的职工和其他社会成员。

3.身体健康,照顾好自己,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本科(以下简称高中起点)或专科(以下简称高中起点)的考生,应当具有高中(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下(200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证。

报考起点专科至本科(以下简称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取得国家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和教育部认可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等临床专科的,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应为从事卫生、医药行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原则上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专业相匹配。

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医学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申请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请慎重申请。

6.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须为我省在职小学教师。

(2)所报专业应与现任教学科或拟任教学科一致(第二学位除外)。

(3)原则上不允许教理科的老师报考文科。

7.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知》(吉焦高涵〔2018〕54号)规定,农民工考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在乡镇企业或城镇工作的我省农村户籍人员。农民工登记资格由工会系统审查。

8.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冀〔2016〕4号)《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2011〕20号)规定,外省人在我省工作(居住)的,可凭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到公安机关所在地市。

(二)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籍人员,可凭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其居住地(市)报名。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的学生不得报名。已被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成人单独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成人高考。

(4)招生学校对本校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提出要求的,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向社会公布后,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实施。

(5)考生应在居住地或居住地报名。所有候选人都需要在网上注册。严禁考生跨省重复考试。严禁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

1.登录报名系统。登录报名网站,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成人高考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网上报名进入统一考生报名入口。农民工必须选择“农民工考生报名”入口。

2.新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考生点击“新用户注册”,阅读“注册须知”,填写有效身份证号,设置密码,输入自己的实名注册系统手机号,根据注册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完成新用户注册。

同一个手机号或者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点将安排人员办理考生身份证号或手机号的登记。

农民工考生点击“新用户注册”,输入有效身份证号。系统会先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检查,只有通过检查的农民工考生才能报名。

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不允许从网上报名变为新生报名。因手机号码变更或网报填写的手机号码不真实,导致招生考试机构、报名信息确认点和招生学校无法联系考生,或影响考生查询结果和填报志愿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填写相关信息。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河北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进入信息填报页面。

根据网页提示,根据本人身份证信息填写相关信息。外省人在我省工作(居住)需填写《居住证》号码信息;在我省辖区内服役的非河北籍现役军人需填写《士兵证》或《军官证》号码信息。贫困县考生必须选择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点,否则不享受贫困县考生加分政策。

根据网上公布的招生院校专业目录,选择院校和专业志愿。每一

个报考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和一个专业,并符合所填志愿的报考条件。网上报名结束后,所填报志愿不允许修改。农民工考生只能填报招收农民工的学校和专业。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填报一个本科层次志愿外,还可再填报一个科类相同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专科层次志愿,即:报考高起本艺术类(文)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文史类专业;报考高起本体育类(理)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理工类专业。反之不允许。如本科未录取,专科录取时按专科统考科目计算总成绩。

报名信息必须由本人填报,勿由他人代为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保存提交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各项报名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件号、学历、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住证》或《士兵证》《军官证》编号等重要信息,无误后保存提交。

5.在线审核前置学历。对专升本考生,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审核考生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是否属实,并将审核结果实时告知考生。未通过在线审核学历的考生,需到学历认证部门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建议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查询到学历信息的考生请提前到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报考。

6.浏览或修改报名信息。如需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再次保存提交。

7.网上支付。点击“支付”按钮,进入支付页面,按照页面的提示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支付后不允许再修改“报考层次”信息。未在网上支付的,报名信息无效。

(四)其他

1.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考生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到报名信息确认点进行身份核实,并填写“报名信息删除申请表”。确认点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后删除原报名信息。

2.手机号码被他人注册。考生只能换用另一个手机号码重新进行注册。

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信息确认时间:9月3日至9月9日,逾期不再办理。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名信息确认流程:考生按以下流程进行信息确认。

第1步:签订《诚信承诺书》。

第2步:交验证件证书材料,接受报名资格、照顾加分资格审核。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确认。外省籍考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本人现场提出申请并主动出具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第3步:现场照相。

第4步:现场预留指纹信息。

第5步:核对报名信息。

《核对表》是考生完成报名确认工作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建议拍照存入本人手机,防止遗失。

报名信息确认工作有关要求

考生交验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侨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的考生,不予确认。

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考生,还需出具本人现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无《居住证》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的考生,不予确认。

在我省辖区内服役的非河北省籍现役军人,还需出具本人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无《士兵证》或《军官证》的考生,不予确认。

2.报考专升本且未通过网上审核学历的考生,出具有效《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未出具《学历认证报告》的,现场签订《延期提交〈学历认证报告〉保证书》,并按规定时间将《学历认证报告》交报名所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核验。逾期未提交,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考务费不退。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且未满18周岁的考生,出具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含中专、职中、技校)原件、复印件。无毕业证书原件的考生,不予确认。

3.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并主动出具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出具证书原件、复印件;贫困县考生,出具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出具《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符合其他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出具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照顾加分政策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

9.贫困县考生。

石家庄: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

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郸: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

邢台:广宗县、临城县、巨鹿县、新河县、平乡县、威县、内丘县、临西县、南和县、任县

保定:阜平县、唐县、涞源县、顺平县、博野县、易县、曲阳县、涞水县、望都县

张家口: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区、赤城县、崇礼区、涿鹿县

承德:平泉市、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县、承德县

沧州: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东光县、吴桥县

衡水: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

(本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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