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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州中招加分照顾考生审核办法出炉,2021年福州市中考加分政策

来源:福州广播电视台-富士悦动

2021年福州中招加分照顾考生审核办法出炉,2021年福州市中考加分政策

福州市招考办关于2021福州市招考加护考生考试办法的通知

荣[2021]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省属、市属中学:

为做好2021年中考工作,现将中考加分审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福州2021招聘关怀条例

(一)见义勇为人员本人或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照顾。

(2)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初中三年级(2019年1月1日——2021中考)农村初中“农村独生子女、绝育家庭二女”享受2分学习和学籍照顾。福州市农村初级中学是指2017年1月前享受家庭作业免费的学校和除长乐市中学以外的乡镇学校,以及六县(市)市区中学以外的农村学校。

(三)台湾华侨学生加分政策

具有本市户籍的归侨考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省籍考生(含台湾省户籍考生)享受3分照顾。

优待军人子女的措施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享受政策优抚对象包括下列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病故军人子女。其中包括:

1.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三类海岛部队军人的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驻扎在国家指定的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军人的子女,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两类及以上海岛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核相关工作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顾。

3.当地驻军的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取和照顾的权利。

(5)消防救援队员子女优待措施

1.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享受10分的照顾。

2.在职消防救援人员中,一至四级因公致残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英雄模范(含改造前获得的相应奖励),享受10分的照顾。

3.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队员的子女(不含辞职辞退,下同),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和照顾。

(六)少数民族加分政策(2026年起,取消所有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连江县小仓乡、罗源县霍口乡的少数民族考生,高山(享受山区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内地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1)在市区学校就读或就读的,享受3分照顾;(2)学籍和就读在农村学校的,享受5分照顾;(3)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的,报考福州民族中学(罗源)或廉江华侨中学第一志愿1A的,享受15分照顾。

(七)公安民警和烈士子女奖励政策。

1.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公牺牲公安英烈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烈士子女(包括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警察等。)享受20分照顾。

(八)照顾加分。

1.加分照顾政策只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社会考生(往届生)不享受政策照顾。

2.享受多种照顾点的考生

1.填表:考生可在学校领取《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管理处罚规定》或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阳光招聘专题栏目下载(网址:http://jyj . Fuzhou . gov.cn/ZZ/zwgk/cswz/fzygzz)。六区(含长乐,下同)报名考生填报六区表,六县(市)报名考生填报六县(市)表。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按《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规定属于流动人口的,按流动人口程序办理。而那些户籍在六区,但分属不同区的考生,不属于流动人口。填写六区的表格,审核后可以交给户口所在地的卫生卫生局。

2.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在计划生育奖金审核期间的工作分工:

考生是否符合“初中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中考)”条件,其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由学校和所辖招生办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可在计划生育加分申请表上盖章,交考生或家长到卫生健康部门鉴定。其中,六区农村初级中学是指永南中学、程门中学、福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番禺中学、福州市第三十中学、螺洲中学、金沙中学、龙山中学、海韵中学、琅岐中学、环西中学、北峰中学以及长乐区除长乐一中、华侨中学、城关中学、吴航中学、朝阳中学、航城中学以外的所有初级中学。

考生是否符合“农村独生子女、两个绝育家庭的女儿”身份,由卫生健康部门审核。

3.材料要求

(1)独生子女身份证明材料指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父母结婚证(离婚或丧偶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的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2)两个绝育家庭女儿的身份证明材料参考: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

后未再生育证明)、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二女户父母一方落实绝育措施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3)流动人口考生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持父母《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暂住证》或《居住证》(办理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和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户父母一方落实绝育措施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4.审核:计生加分审核手续由报考地所在县(市)区卫健局负责,办理时间为5月10日-26日,考生或家长持《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六区考生一式三份,六县考生一式两份)和上述证明材料到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初审后交到报考地所在的县(市)区卫健局审核,其中,高新区学校的学生由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审核。六区学校“注意录取”名单由福州市卫健委审核后直接提供给市中招办;县(市)属学校“注意录取”名单由县(市)卫健局审核后提供给当地中招办,最后由市中招办汇总、公示。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开具证明及审核办法

1.享受加分照顾的军人子女开具证明办法详见2020年3月出下发的《关于军人子女办理中考加分审核登记的通知》,证明材料经家长递交至学校所在人武部并转省军区,材料审核不需要经过学校。

2.享受同分优先录取照顾的当地驻军(现役军人)子女由当地驻军部队出具文字证明并注明父母子女关系,考生于5月19日前将证明材料提交学校进行网上录入。逾期不予办理。

3.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分信息由相关消防部门收集后转给省教育厅,再下发市教育局公示,材料审核不需要经过学校。

四、户口在本市的归侨考生、华侨(归侨)子女

(一)开具证明办法:考生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或到福州市阳光中招专题专栏下载(网址:http://jyj.fuzhou.gov.cn/zz/zwgk/cswz/fzygzz)。考生或家长携带经学校盖印的《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0日-21日,到县(市)区侨办办理“三侨生”中考加分身份证明。

(二)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做好“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出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2号),材料要求如下:

1.归侨身份的认定(凭下列1-4条款之一和第5条)

(1)《华侨回国定居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侨务部门办理的归侨、侨眷身份证明。(2)本人有关归侨身份记载的档案复印件和单位对其归侨身份所出具的证明(在省直机关、大专院校、中央驻闽机构工作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在设区市单位工作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在县一级单位工作的由其人事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出具证明。)(3)本人户籍所在地侨务部门落实侨务政策资料中认定记载其为归侨的内容。(4)本人国外出生证、定居证或回国护照等的原件。(5)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档案。2.华侨身份的认定(凭下列条款之一)(1)所在国政府颁发的定居证原件和护照原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合法居留证明原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合法居留证明原件的,侨务部门可以要求以其他材料或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代替)。(2)所在国政府颁发的定居证影印件、护照影印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其定居证件的证明原件。(3)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应提供驻在国居留公证,并先由同我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3.父母子女关系的确认(凭下列条款之一)(1)户籍证明。(2)父母子女关系公证书。

(三)审核办法:考生将侨办开具的证明,连同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于5月21日前交给学校(报名点)录入并提交中招办审核。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各县(市)区“三侨生”中考升学照顾证明办理地点和电话号码:

1.鼓楼区侨办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20、21、22号电话:0591-87554778

2.台江区侨办福州市台江区儿童公园路101号台江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25-27号窗口电话:0591-83201376

3.仓山区侨办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50-55号窗口电话:0591-63195506

4.晋安区侨办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四楼晋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电话:0591-83640979

5.马尾区侨办马尾区马尾镇湖里路27号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24号窗口电话:0591-63158121

6.长乐区侨办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02、03号窗口电话:0591-22055076

7.福清市侨办福清市清荣大道166号“两馆一中心”市侨乡博物馆一层福清市市民服务中心C区侨办C04、C05窗口电话:0591-85222521、0591-85876139

8.闽侯县侨办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66号窗口电话:0591-22982443

9.连江县侨办连江县文笔路1号市民服务中心72号侨办窗口电话:0591-62999680

10.闽清县侨办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层社会事务综合窗口电话:0591-62300869

11.罗源县侨办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县委大院2号楼二层统战部办公室电话:0591-26875869

12.永泰县侨办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号县委大院统战部三楼电话:0591-24832334

13.福州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创业大厦斜对面)电话:0591-38265962

五、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

(一)开具证明办法:

考生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或到福州市中招网下载。考生或家长携带经学校盖印的《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0日至5月21日前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具中考加分身份证明,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台胞考生:

(1)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三)(一式两份)

(2)台胞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2.台籍考生:

(1)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三)(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审核办法:

1.办理地址为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121台胞台企窗口(代办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入场)。

2.考生将台港澳办开具的证明,连同户口本或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于5月21日前交给学校(报名点)录入并提交中招办审核。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六、其余照顾对象开具证明办法

(一)审核程序及要求

1.考生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或到福州市中招网下载。

2.考生或家长携带经学校盖印的《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21日前到相关部门办理证明手续后,将表格和相关佐证材料交到中考报名点(学校)统一网上录入。到教育局开具证明时,一律由学校指定教师替考生统一办理。

3.5月19-21日,学校首先通过中招网中招管理系统录入、提交考生“注意录取”信息并在中招管理系统上直接打印花名册,然后携带相关材料(指与照顾加分有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在本市的侨类考生需提交本市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市区学校到市中招办审核,县(市)属学校到县(市)中招办审核,其中,高新区学校到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审核。

4.少数民族考生农村学校的认定办法同计生加分考生。

5.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及开具证明的签章单位

1.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具照顾证明的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到市、县(市)教育局中教处(科)核实盖章。如发现考生所填报的民族成份与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不相符,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可转由民族事务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进行认定。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因公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提供由公安、司法、人事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警因公牺牲或伤残证明或荣誉证明,有效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由福州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或省监狱管理局核实盖章。

3.烈士子女提供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以及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烈属证明,到福州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核实盖章。

4.省、设区市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提供《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由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核实盖章。

福州市中招办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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