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高职单招、综招政策来啦附高校招生计划,山东省2022年高职单招、综合评价招生 卓尔高考资源网 2022-05-05 14:42:16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2年5月21日至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考高校和专业。考试将采用网上考试(测试)的方式进行。 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育、体育)局和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2018〕11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焦志成〔2019〕12号)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含高职扩招)工作 一、招生目标和计划 (一)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毕业生(含退役士兵、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民、在职职工等,);高职院校(学院)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进行。 (2)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高校在年度总体计划中安排,经我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2022年高职院校(专科)单独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见附件。 (3)高校应根据我局审核的招生计划,制定专业(专科)招生计划。其中,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要按不低于单招计划5%的比例安排退役军人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可以在招生类别和专业之间转移。未完成实施计划的可转入统一高考(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 二、报名工作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高考(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可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报名参加高考。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2年5月21日至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考高校和专业。 三、校考 (1)2022年高职高专(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的入学考试(测试)原则上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22年6月1日至6月3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2)测试工作由各高校按专业(专科)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科学选材和疫情防控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网上测试办法,并通过招生章程提前向社会公布。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的第一个专业进行校考。 (三)高校应加强对测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等学校应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检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检测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和管理。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各方面工作。 (4)高校应加强对命题人的统一管理 (五)高校要制定网上考试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命题、保管等试卷流通各环节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测试过程公平公正。高校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不同学科的评估专家组。根据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确定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专业)的考试内容、标准、形式和方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潜力。要加强条件建设,升级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强保密管理,确保考试安全稳定。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考前核实学生身份信息,考试期间保持考试信号不间断,防止非法作弊,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考试结束后,应妥善保管相关视频资料。进入学校后,要通过对比视频逐一识别学生。对违规作弊的考生,应提交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按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处理。凡涉嫌考试、组织作弊等犯罪的,应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高校要严格管理论文阅卷和成绩发布。评卷工作应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评卷,封闭管理。严格按照评分规则进行评分,加强答题卡保管和阅卷信息安全。要严把评卷质量关,严格执行评卷质量监控、复查、核实和数据备份制度,防止出现错评、漏评和分数合成错误。标记场所的所有工作区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工作中,将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录像,对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要做好考生分数发布工作,完善分数仲裁方式,规范仲裁程序,受理和解决考生争议和申诉。 综合评价。招生高校将于5月28日至29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下载高中阶段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并根据相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分析。 素质评价。四、录取程序 (一)高校要严格执行经我厅核准并公布的招生章程,依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结合网上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应于6月8日前报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工作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拟录取名单要在录取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招生高校要通过招生简章等途径明确告知考生。 (二)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五、招生章程 (一)高校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我省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须包含本校报考条件、测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的高校,须在章程中明确学制、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宣传须客观、准确,严禁违规承诺,严禁虚假宣传。(二)高校须于5月5日前,将招生章程报送我厅高校学生处邮箱xscshandong.cn。未经审核不得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六、监督管理 (一)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规范流程,加强分类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作为重要任务,制定工作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确保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招生高校的所有测试环节不得委托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不得要求考生参加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的测评活动,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高校组织的同一招生类型、同一招生专业的考试时间须一致。要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对考生报名、测试过程、录取环节等监督检查,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我厅将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实行动态管理,凡是政策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的,一律停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严肃维护招生秩序,严禁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以不正当方式争抢生源。对违规违纪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其他 (一)招收具有运动专长考生的高校可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5号)制定专门招生办法。 (二)自2022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 (三)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招生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四)各市教育(教体)局要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和高中阶段学校,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4月30日附件: 内容来源:山东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号:sdjyfb) 关注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高考资讯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获取更多相关资讯新浪微博:阳光考试在线抖音号:ygeol2022 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有关规定,河南省2022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及时间安排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相关文章 浏览器打不开网址提示“ERR_CONNECTION_TIMED_OUT”错误代码的解决方法 如何安装ocx控件 VMware的虚拟机为啥ip地址老是自动变化 vbyone和EDP区别 linux/debian到底怎么重启和关机 苹果平板键盘被弄到上方去了,如何调回正常? 机器学习常用距离度量 如何查看kindle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