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尔高考网

江苏省发布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的解读,江苏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具体政策+解读

3月10日上午,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政策解读。要点如下:

ns.jSzhUOeR.cOM

1.江苏加快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教育本科院校和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工作者等不同群体,实行分类考试招生,逐步实现分类考试录取作为高职院校主要招生渠道的目标要求。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试在春季相继举行,被称为春季“职业高考”。通过春季“职业教育高考”等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形式的高校招生。

2.连任主体保障机制:

在新高考方案(“3 1 2”模式)实施过程中,经过充分论证,确定复试科目的保障比例。当某一重选科目实际考生人数占总实际考生人数的比例低于保障比例时,启动重选科目保障机制,按照保障比例计算该科目的保障基数。

ns.jSzhUOeR.cOM

重选科目的保障机制是针对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科全部的。根据目前学生选修科目的实际,首先要落实化学选修科目的保障机制。化学科目占当年实际参加高考学生总数的比例为25%。当化学科目实际人数占当年高考总人数的比例低于25%时,启动化学科目保障机制。考生原成绩发生变化时,以保底比例(25%)对应的考生人数作为成绩分配基数;当化学科目实际人数占当年高考总人数的比例等于或高于25%时,以实际参加化学科目考试的人数作为评分基数。

3.考生可以调整自己的选修科目:

考生可以重新评估个人志向、兴趣、优势等因素,结合报考意愿和高校相关专业考试要求调整选修科目。考生在做出调剂决定时要理性谨慎,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对调整选考科目的学生,普通高中要专门制定科目教学支持服务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支持服务和辅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调整后科目的学习。

4.普通高中高一不能选科分班:

根据普通高中国家课程计划,必修课由国家根据普通高中的培养目标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设置。一年级主要学习必修课的内容。如果提前分科,势必会压缩必修课的学习,影响学生的素质培养效果。高一第二学期结束前(6月底)不允许任何学校选择科目。坚决扭转单纯以“升学率”为主要评价指标的错误做法,坚决防止高一年级“选科冲关”等违规行为。

5、严格执行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社会实践、自我认知、职业规划六个方面细化评价要素,确保评价内容全面完整、程序严谨规范、材料客观真实。综合评价的核心内容将被总结和优化成简短的形式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