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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来了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今日(8月16日),天津市教委发布《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如下:

1.下列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天津市普通高考。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有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天津市普通高考:

1.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级中学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目前,高中阶段学生实行三年过渡政策: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三年级一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必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高二高三两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名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级中学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须有天津市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对持有外省高中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须高中毕业满三年及以上,实行三年过渡政策: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高中毕业满一年及以上;报名2023年高考的,须高中毕业2年及以上;报名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高中毕业3年及以上。

(3)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市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通过全部科目,并具有天津市初中毕业证书。持有外省初中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初中毕业满6年及以上,实行3年过渡政策: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初中毕业满4年及以上;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初中毕业5年及以上;报名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初中毕业6年及以上。

2.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和普通高中学籍的非应届高中学生,有资格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初中班和数学英才班。

3.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天津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2009〕6号)条件的考生。

4.在天津就读西藏、新疆高中班的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天津市普通高考,但不参加天津市高考。

5.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持有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天津市普通高考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在校大学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的学生。

2.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学生。

3.以欺骗手段报名,非法参加高中非毕业年度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单独组织的高考,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考,处于暂停期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6.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按《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2006〕22号)招收的外省市学生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天津市规定条件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1.3年过渡期政策期间报名参加2022年、2023年、2024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含)取得天津市常住户口。对于高中来说

(总记者王无为肖沛杨王巍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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