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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考成绩有异议?6月27日17点前可申请复核,对高考成绩有疑义2日内可复核

报考分数复核的考生须于6月27日17: 00前到报考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未报考分数复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分数复核)。(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当时的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复审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能代理。

原始文档现发布如下:

关于发布《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及相关高校: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含高中阶段选择性招生考试和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审核程序,切实保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堂〔202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实施,并广泛宣传。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4日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含高中选择性招生考试和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进行复核。应严格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成绩复核工作由省高考评卷办公室在省高考评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第四条高考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对高考成绩准确性进行复核。

第五条审核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漏评或漏读等。小题分数是否缺失,各小题分数与合成后提供给考生的结果是否一致;选择性复试科目成绩赋值转换是否正确等。成绩不予复审,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的宽严不在复审范围内。考生不查答题卡。

第六条申请成绩复审的考生须于6月27日下午17: 00前(未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持本人《成绩复审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准考证(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届时报名点报考)到报考所在县(市、区)的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复试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不能由他人办理。

第七条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于6月28日上午8: 00前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申请复试的考生信息。省高考阅卷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于6月30日19: 00前通过“湖南省高考考生综合信息平台”和“潇湘高考”APP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通过系统打印《成绩复核通知书》(格式见表2)。

第八条对复试结果仍有疑问的考生必须

2.湖南省2021年高考成绩复查通知

对高考成绩有异议?6月27日17点前可申请复核,对高考成绩有疑义2日内可复核

来源|湖南考试招生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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