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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施高校农村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岫岩等19个地区考生可报名,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记者葛报道6月2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按照教育部重点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实施的有关要求我省将于2021年继续组织实施教育部相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的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和辽宁省重点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辽宁省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确保教育公平。 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等19个地区的考生可报考两个专项计划。近日,省招办发布了《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指引》,明确了教育部和辽宁省普通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户籍区域。实施区域为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易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西丰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县、康平县、本溪满族自治县、丰城市、北镇市等19个县市。户籍地定义为上述实施区域内的农村,即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城乡分类代码中的村、乡镇中心、特殊区域、乡镇接合部、镇中心、城乡接合部。报考两个专项的条件符合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考生须连续3年以上具有上述户籍地区;已在户籍所在地县(市)高中连续3年注册学籍并实际就读等。根据教育部规定,相关高校可以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在招生方式上,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安排在普通本科投档之前。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安排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按我省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已经投档且应录取的考生不得主动申请退档。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开放平台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名参加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通过志愿填报专项计划,报名参加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将对考生的审核信息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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