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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22年,我市将继续实施春考招生试点。

一、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2年,本市共有25所试点高校参加春考招生。招生必须是各校特色专业或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并经市教委审批。招生计划由市教委根据各校申报下达。

2022年本市高校春考

注册列表

序列号

机构名称1上海理工大学2上海海事大学3上海戏剧学院4华东政法大学5上海海洋大学6上海电力大学7上海大学8上海中医药大学9上海师范大学10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12上海应用技术大学1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1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15上海电气工程学院16上海商学院17上海政法学院18上海卫生医学院19上海散打学院20上海建桥学院21上海兴维学院22上海立达学院23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2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5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二。 注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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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要求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布的规定执行。

三。考试和自愿报告

(一)考试内容

2022年春考由统一文化考试和独立学院考试两部分组成。

(二)统一文化考试

1.统一文化考试科目和评分方法

统一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语文、数学各科总分150分。外语科目考试分为笔试(含听力)和听说测试。笔试(含听力)满分140分,听说测试满分10分,总分150分。外语有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考试语言,学生可任选其一。统一文化考试总分450。

根据本市高考改革相关规定,统一高考语文科目考试每年进行两次,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和6月。其中1月份的外语科目考试为2022年春季的外语科目考试。

2.统一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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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8 -10日,全市统一文化考试。各科考试时间为:

1月8日,中文9:00-11:30

数学1月8日1:30-15:30

外语笔试(含听力)1月9日9:00-11:00

1月10日外语考试8333.6万。

考试时长: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外语笔试(含听力)120分钟,听说考试20分钟。统一文化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3.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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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下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

(三)志愿填报

1.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总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即可填报春考招生志愿。其中,应届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7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成绩必须全部合格。7科成绩的认定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2.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3.高校自主测试的内容和评分方法

(1)高校自主测试(一般为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内容由各试点高校根据学校和专业特点确定。原则上有一个测试对象。高校自主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基础,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

(2)高校自主测试总分150分。

(三)取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后缺席院校自主测试的考生,其院校自主测试成绩作为零分计入春考总成绩,并参加院校后续录取排名。

四。准许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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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3月9日,各试点高校要根据招生章程、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高校自主测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其中,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照各试点院校公布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相关规定使用。

(二)2022年3月9日至15日,试点高校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的候补录取人数不超过各校公布计划数的50%,具体比例由各校自行确定。

(3)已通过春季预录取考试的考生(包括列入候补名单并最终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委。

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其他考试。

(四)通过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于2022年8月下旬,前往相关区考试招生机构或高中阶段学校等个人档案所在地提取或转递纸质档案,并按院校的规定递送。

五、加分政策及分值

凡符合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烈士子女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5分。上述加分分值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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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费标准

试点院校的收费标准按《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高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定价目录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松江大学园区公办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等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招生章程

(一)各试点院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2022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二)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包含以下内容:院校全(名)称、就读校址、院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计划、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选拔对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自主测试办法、录取规则(含候补录取考生依次递补规则、同分录取规则等)、收费标准、资助政策、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网址及联系电话等。

(三)各试点院校须于2021年12月3日前认真填写《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副表并上报市教委。市教委将于2021年12月中下旬完成各试点院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四)各试点院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经市教委核准备案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院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教委将对试点院校招生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五)各试点院校于2022年1月8日前向市教委报送院校自主测试方案。

八、管理与监督

各试点院校在春季考试招生工作中,必须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不断完善考试招生工作制度,确保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2022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对在高校招生报名、考试、招生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九、其他要求

(一)市教育考试院依据本文件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二)2022届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毕业学校负责;2021届高中阶段毕业生,以原毕业学校品德评语为主;2021年以前的高中阶段毕业生,由考生所在街道、乡、镇或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作出组织鉴定。

(三)考生体检工作由试点院校组织。

(四)港澳台考生填报志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本市春季考试招生工作

日程简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2021年12月3日前 各校上报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2021年12月中下旬 各校向社会公布经审核的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招生计划也须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2022年1月8日前 各校报送院校自主测试方案 2022年1月8-10日 全市统一文化考试 2022年1月下旬 公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及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 2022年2月下旬 符合资格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022年2月22日 各校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及测试安排 2022年2月22-23日 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院校网站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2022年3月5-6日 各校组织自主测试 2022年3月9日 各校公布自主测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2022年3月9-15日 各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2022年3月16-17日 考生按照春招实施办法的相关录取规则网上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2022年3月18日前 完成录取工作 2022年9月 新生正式入学

编辑:季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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