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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发布 报名网站公开 新化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建立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2017〕2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育人为本的根本任务,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坚持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为依据;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平等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在(二)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确定各个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尽量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相应的学位。坚持“公办学校不择校,民办学校择校”的原则,全面防止择校、择班。

按照(三)坚持户、房优先。,“以户籍为主、以房屋登记为辅、以就业和管理为补充”的原则,优先安排原户籍、原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通过(四)坚持阳光招生。,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新化县阳光教育网微信官方账号、社区和学校公告栏发布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范围、招生日程、招生结果等)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市区(中心镇)学校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办理学籍(以户口本上出生日期为准)的适龄儿童,每班不超过59人。其他学校可在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适当延长小学招生截止时间(不超过2013年12月31日)。本方案中的城镇小学包括新化县实验小学、尚美街第二小学、尚美街第三小学、尚美街第四小学、尚美街第五小学、新化县北塔学校、林峰街黄泥学校、林峰街新田小学、新化县思源实验学校(含双语校区,下同)、芙蓉学校、上都街中心小学、上都街中心校小学、上都街铁牛小学。城市小学是农村城镇(林场)中心的小学。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的招生对象是2019年毕业的小学生,城乡学校每班最高不超过59人。市区初级中学招生对象为:公办学校(新华实验小学、尚美街第二小学、尚美街第三小学、尚美街第四小学、尚美街第五小学、尚美街五星小学、林峰街黄泥中学小学、林峰街新田小学、新化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上都街中心小学、上都街铁牛小学、上都街明德学校小学、上都街资源)。商都街道塔山学校、商都街道前锋学校、商都街道金子小学)和民办学校(清华校区育才学校、新化县安正学校、东方武文学校、

b类: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因工作调动、部队调动、人才引进等原因经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随迁入学的适龄儿童。提供学位,安排在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就读。材料: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关系转移材料或现工作单位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

丙类:有房有证。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有产权且实际居住在市区的适龄儿童。提供学位,相对就近入学。材料:户口本、出生证明、产权证(房管部门备案证明)。

D类:定居、就业、经商。法定监护人是在市区实际居住满一年或工作、经商的适龄儿童。优先采用摇号分配,录取相对就近。材料:户口本、出生证明、市区2018年秋季和2019年春季入托缴费凭证。落户者还需要一份购房协议(含购房付款凭证)、两份由监护人开具的时间跨度在一年以上的水、电或气的付款凭证、社区证明;劳动者还需劳动合同、租房合同(含房租缴纳凭证、住职工单位宿舍者提供的单位证明)、参保前新化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12个月的缴纳凭证;业务人员还需要租房合同(含房租缴纳证明)和入学前12个月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类: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租房独立生活,带孩子上学一年。根据剩余的学位,分配到就近的学校。材料:户口本、出生证明、租房合同(含房租缴纳凭证)、市区幼儿园2018年秋季和2019年春季交费凭证、社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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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区初一生源分类

A类:有户籍。具有城区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户口的小学毕业生。资料准备: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B类:随迁人员子女。由于其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随迁入学的小学毕业生。资料准备: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关系调动材料或现工作单位证明。

C类:有房有证。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有产权的住房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资料准备: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D类:定居、务工、经商。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实际固定居住满一年或务工、经商的小学毕业生。资料准备:户口簿。定居人员还需购房协议(含购房款给付凭证),时间跨度超过一年的监护人开户的水、电或燃气的缴费凭证两张;务工人员还需劳动合同(或入学前连续12个月的新化县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租房合同(含租金给付凭证,住务工单位宿舍者提供单位证明);经商人员还需租房合同(含租金给付凭证)、入学前12个月以前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

E类:其他。资料准备:户口簿、租房合同(含租金给付凭证)。

(五)优待对象

凡符合就读条件,具备普通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孤儿,可以申请普通学校学习,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优先安排,在职教师子女在教师本人工作的学校优先安排,现役军人子女在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优先安排。

四、招生办法

(一)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乡镇(街道、林场)中心学校根据辖区内各学校办学条件和招生区域内生源情况等,制订招生实施方案并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1.城区小学招生

(1)城区小学招生按河西由上梅街道中心学校、枫林街道中心学校,河东由上渡街道中心学校分别统筹,跨区入学由县教育局负责调剂的方式运行。

(2)城区小学生源对象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7月27日至8月4日扫码登录“新化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二维码见附件1)填写报名信息,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学位申请。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现场提出申请(幼儿园必须安排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3)未进入《城区小一适龄儿童摸底花名册》的儿童如符合城区生源A、B、C三类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并填写《新化县2019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查验登记(已于7月16日至7月19日完成),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查合格的给予网上报名权限,再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扫码登录“新化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登记有效后,根据各街道中心学校确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现场资料审核时,须携带网上报名时已上传的证件材料原件。

(5)各街道中心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按A、B、C类依序提供学位,在招生区域学校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依序对D、E类生源按“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办法进行派位,派位结果报县教育局确认。

(6)未被城区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或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林场)中心学校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

2.城区初中招生

(1)直升(不进行网上报名)

①上梅五小的毕业生直升燎原中学;黄泥学校小学部和新田小学的毕业生直升黄泥学校初中部;思源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该校初中部;明德学校小学部直升该校初中部,学位不够时,优先依序招收本校A、B、C类小学毕业生。各直升的初中学校于7月26日前将录取花名册报教育局,对于已经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县教育局不再在城区其他初中学校安排学位,确实因为家庭住址(产权房)发生变动不选择直升而要求就读城区其他公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必须向学校提交报告和相关材料,经学校同意并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后再赋予网上报名资格,并按时进行网上学位申报。否则视为放弃城区学位。

②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该校初中部。其他已确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2)多校划片招生

①河西片:新化县实验小学、上梅街道第二小学、上梅街道第三小学、上梅街道第四小学、上梅街道五星小学的毕业生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8月5日至8月14日扫码登录“新化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学位申请。学生可填报新化县第十四中学、新化县第十五中学、新化县上梅中学(初中部)、新化县北塔学校(初中部)、新化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枫林街道黄泥学校(初中部)、上梅街道燎原中学。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对A、B、C类学生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然后综合学生志愿意向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派位。当填报志愿意向的学生多于学校招生数时,则按类别顺序进行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就读;在划片招生学校还有学位空余的条件下对D、E类学生依序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安排到其他还有学位空余的城区初中学校,如城区初中学校没有学位,学生可自主选择返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读。

②河东片:毕业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8月5日至8月14日扫码登录“新化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学位申请。上渡街道中心学校(校本部)优先招收上渡街道铁牛小学A、B、C类学生,新化一中附属实验学校优先招收上渡街道中心小学A、B、C类学生。然后,河东学校综合学生志愿意向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派位。当填报志愿意向的学生多于学校招生数时,则按类别顺序进行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就读;在划片招生学校还有学位空余的条件下对D、E类学生依序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安排到其他还有学位空余的城区初中学校,如城区初中学校没有学位,学生可自主选择返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读。

③户口或现住址(产权房)发生变动,在河西(河东)学校毕业的小学生需要到河东(河西)入读初中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并填写《新化县2018年城区初中一年级跨区就读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审核(已于7月16日至7月19日完成),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查合格的给予网上报名权限,再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扫码登录“新化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学位申请。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按城区初中学校多校划片招生办法进行派位。

④清华园育才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遵循A、B、C类学生意愿,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合理调度。在城区初中学校还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依序考虑D、E类毕业生。

(3)其他形式招生

其他不在城区学校就读但符合A、B、C类生源条件需在城区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并填写《新化县2019年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查验登记(已于7月16日至7月19日完成),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查合格的给予网上报名权限,再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扫码登录“新化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学位申请。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按城区初中学校多校划片招生办法进行派位。

3.插班生招收

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办理转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发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并遵循以下规定:

(1)春季不转学,毕业年级不转学,城区内不转学。

(2)鉴于城区学校普遍存在的大班额现状,为了稳步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除小一、初一招生外,非城区户籍人口未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原则上不能转入城区公办学校。

(3)公办学校无学位时,不接收插班生。

4.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必须具有办学许可证,必须严格执行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双重覆盖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选择本学区内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入学,民办学校不得拒收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该校初中部。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师资配备等因素与公办学校同时下达,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

(三)均衡编班

起始年级新生有两个及以上班级的公办中小学,一律实行随机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严禁学校编排重点班或变相的重点班,严禁学校择生,严禁学生(家长)择校择班。城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新生由学校在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教育局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格按编班的实际人数组织教学。

五、工作要求

(一)服从统一领导。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服从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学校不得私自招收学生(包括插班生),也不得以借读的形式接收学生。

(二)实行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结果等均应在校门口张贴公示。要严格执行“三不准”和“四严禁”要求,即:不准更改区域招生,不准超班额招生,不准违反年龄规定招生;严禁招收通过“写条子”“打招呼”的关系生,严禁以考试、面试等形式的选拔性招生,严禁与入园入班挂钩招生,严禁使用虚假证件(材料)入学。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以权谋私、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按《新化县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新教通〔2016〕60号)、《新化县规范中小学招生和化解大班额工作十条禁令》处理。对使用虚假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学生,取消其在预录学校入学资格并不得参与其他学校的摇号派位。对通过“写条子”“打招呼”等方式要求安排“关系生”择校入学的公职人员(含社区村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予以严厉问责。

(四)接受社会监督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8-3263509

县教育局纪委

0738-3545590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0738-3545790

附件:

1.报名须知

2.新化县2019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3.新化县2019年城区初中一年级跨区就读报名登记表

4.新化县2019年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5.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

6.民办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

新化县教育局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

2019年新化县城区小一、初一网上

申报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时间

幼升小:2019年7月27日— 8月4日

小升初:2019年8月5日— 8月14日

二、申报资格及方式

幼升小:2018年秋季城区在园幼儿和符合城区招生区域内A、B、C三类初审通过人员(已在民办学校缴费除外)。

小升初:城区小六在籍小学毕业生(直升学生除外)以及其他不在城区学校就读小学但符合A、B、C类生源条件初审通过的在籍小学毕业生(已在民办学校缴费除外)。

方式一

新化县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发布 报名网站公开 新化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建立

方式二

通过IE浏览器登陆“新化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统”xinhua.ruxue8.com

三、注意事项

1、每个申请就读的孩子单独注册一个帐号,一个手机号能注册多个小孩,报名注册手机号必须保持通畅,申报的学生审核、派位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

2、点击进入“报名通道”后,请先仔细阅读招生政策,根据自已实际类别选择相应通道填写报名资料。“报名通道”分为基于适龄儿童户籍、随迁、有房有证、定居、务工、经商和其他等多种类型通道申报。不同通道需提交不同审核资料。申请表单随意填写数据并且正式提交审核,会被判定无效申请,判定无效后无法继续提交申请。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当年派位资格。

3、关于类别的有关说明。A类有户籍:此类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户口在本区域内;第二种情况:父或母户口在本区域内,即随父母户口所在地就读。在申报填写表单时,必须在监护人一栏内填写父或母在招生区域内的名字、身份证号和户口所在地。C类有房有证:由于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中心城镇)购买住房或自己建房,且与法定监护人属同一户口簿,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的招生对象,凭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申请学位。房屋产权以房管部门认定为依据。此类分三种情况操作: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随父母房产所在地就读;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随同一户口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地就读;第三种情况:适龄儿童随因父母丧失监护能力而由司法部门认定的其他同一户口簿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就读。在申报填写表单时,监护人一栏内容必须与“房屋所有人姓名”、“房屋所有人身份证件号码”一致。

4、城区新生申报学位一经派位成功,但未到分配学校报名就读的学生。教育局将一律不予学籍调档(含去外地就读学生)。家长需确认就读新化城区公办学校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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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详情请关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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