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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次法选择院校要清楚这几个问题,如何运用位次法选学校

排名法是高考填报志愿的常用方法之一。如何用排名法选择院校?为什么选择院校不能只参考排名最低的?在回答这两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从属的概念。

排名包括两个方面:a、考生排名是指考生高考成绩的排名;b、院校排名是指院校内不同学科录取分数线的排名。

考生需要明确以下三点:考生排名不是名次,而是考生成绩和考生人数相加后的综合排名;分数相同的考生名次相同,但名次不同。高考分数最高的考生排名1; Rank适用于所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按科目排序。

立场是明确的。定位方法是什么?简单来说,排名法是指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的排名来选择院校或填报志愿的方法。排名法选择院校的最低条件是:考生分数对应的考生排名院校最低排名。

考生一定要明确,选择往年排名最低的院校只是考试院提供的最低条件。在实际操作中,首先要搞清楚考生的分数对应的排名。根据考生的分数排名,根据《志愿指导》“分数数据”表中“平均分差”的排名,找出与本人分数和排名相匹配的目标院校。其实高校排名最低只是选择最好高校的一种方式。一般考生排名必须高于往年高校最低排名。同时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参考院校前三年录取最低排名,考虑考生排名是否有可能被目标院校录取;第二,要根据高校的平均线差换算出相应的平均排名,根据考生的电子档案,考虑考生进入高校后,根据所报专业被录取的可能性有多大。

另外,考生使用排名法选择院校时,需要明确同分考生排名的计算方法。根据考试院规定,投档最低分包含排序分,文理总分后按小数点后9位排序,文化课分数包含关怀分。也就是说,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史单科成绩按以下顺序进行比较:语文、综合文科、数学、外语;单科理科对比顺序为:数学、综合理科、语文、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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