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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公布浙江高考有6项重大调整2023年起语数外将使用全国卷,2023年浙江高考采用全国卷

来源:海宁日报-爱海宁

为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今天下午将在浙江召开新闻通气会。

会议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自2014年起,我省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与上海市共同承担了国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五年来,已经完成了三轮高考。

刚刚公布浙江高考有6项重大调整2023年起语数外将使用全国卷,2023年浙江高考采用全国卷

高考综合改革是探索性改革,没有先例可循,需要先行先试,探索完善。

发现问题,不断调整完善改革方案,这本身就是改革试点的价值所在。试点以来,我省和上海都调整和丰富了高考改革试点方案,为国内其他省份提供了有效借鉴。

2018年底英语加权评分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组织力量对高考综合改革进行了全面调查评估。他们在教育部的指导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结合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再次研究改进措施。日前,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2020〕11号)对高考部分政策进行调整。有六项主要措施:

一、中考按照年级时间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2.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由2年改为当年,2021年1月起执行。

三。选考科目成绩分配等级差由3分改为1分,2022年1月起执行。

四。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2021年起执行。

五、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开始实施。

不及物动词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是资格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统一组织。通过考试是申请的条件之一。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2022年起实施。

上述六项措施的实施时间不同,是因为适用的起始档次不同。为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落实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同时,要强化高考综合改革的条件,特别是要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变化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保障和提高高中教师的收入和待遇。我们也呼吁全社会加快教育观念的转变,纠正只以升学评价教育、学校、教师的片面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政绩观,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相关政策解读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近日印发。《通知》的制定背景及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1.高考改革的主要成果是什么?

启动全国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省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这一轮高考改革中,我省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全面推进了高考改革

主要体现在:一是改革顺利落地。围绕“实现学生成长、国家人才选拔和社会公平有机统一”的要求,我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完善措施,已顺利完成三轮高考招生;从以前的调查和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来看,对改革的有效性存在共识。第二,改革方向正确。坚持德育为主,推进教育、教学、考试、招生、管理等综合改革。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文理融合、多元录取的高考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打破“一考定终身”,推动高中课程改革和特色发展,撬动高校专业建设和教育模式改革。第三,群众的普遍认可。据2019年1月第三方独立测评,我省新高考改革大一、高三学生满意度分别为81.7%、79.9%,表明“改革为了学生”的目标基本实现;高水平大学在招生方面积极支持改革试点,广大考生对新高考改革的获得感进一步提高。

2.高考改革试点为什么要不断完善?

调整完善高考改革试点方案相关内容的原因有二:一是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提出,改革试点省份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第二,尊重改革试点的客观规律。本轮高考综合改革是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面对“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偏科严重、个性缺失”等长期存在的问题,历时最长、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作为试点省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五年的实践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但在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条件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省教育会议明确高考改革“坚持改革,不断完善改革”。一方面,要坚定信心,坚持改革;另一方面,要立足于现阶段的现实,更好地处理好科学选人与公平选人、理想目标与现实条件的关系,更好地克服应试惯性等功利因素造成的障碍,稳扎稳打,走得更远。

3.这个《通知》的提法一般是怎么考虑的?

主要考虑: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实现积极稳妥推进、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公平推进与效率提升的统一。坚持德育,切实以学生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协同推进,强化组织支撑,进一步强化高校招生的牵引作用。

作用、中学端的推动作用、社会端的助力作用,凝聚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的思想共识,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4. 本次《通知》是怎样形成的?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举措全面落地后,我省边实践边探索,一直坚持做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基础性工作。本次《通知》的形成,是全面调查、多轮评估和严格论证决策的过程。2018年年底,省政府成立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完善高考改革方案。2019年1月以来,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等领导牵头深入基层广泛调研,面向社会、高校和中学听取意见建议,并多次主持召开专家咨询会。省教育厅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面向省内中学、高校、市县教育局、省内外教育和测量专家进行调研,共召开座谈会64场,访谈对象1100余人;线上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0万余份,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完善高考改革试点的初步思路和方案。与此同时,我省专门聘请第三方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独立评估,并先后启动两个轮次的自我评估,分别形成评估报告。

在这一系列工作基础上,省政府多次专题研究讨论,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决策同意,并按规定履行报审程序之后,最终形成并向社会公布本次《通知》。

5.学考为什么调整为按年级定科定时统一安排?

2014年启动改革试点时,学考一年提供两次机会,允许不同年级学生同时参加考试,是鉴于我省深化高中课改,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提前完成高中学业。五年的实践表明,这样的学生为数甚少。而在功利应试倾向较普遍存在的情况下,这样的安排反而给部分学校功利性“抢跑”提供了便利。为了杜绝功利性“抢跑”造成学生负担重、教学秩序受冲击的现象,《通知》对高中学考的安排作了适当调整。鉴于我省高中将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用新课标,因此《通知》明确从这一级学生开始实施学考定时定科的调整,以有利于考试安排与教学安排调整保持同步。

6.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调整为当年有效的原因是什么?

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是与高中课改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配套设计的,也与高二学生可参加选考有关。鉴于2017年省政府已下文将选考科目的2次考试集中在高三年级安排,同时为避免给部分学校功利性“抢跑”提供便利,避免不同年级学生之间的不平衡,《通知》将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并明确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7.选考科目等级赋分怎样调整?

2014年我省启动新高考时,为了使不同选考科目的成绩可比,采用等级赋分,设21等级,分差为3分。这次《通知》规定,从2022年1月选考起,选考科目在原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赋分,分差由3分改为1分。这是为了增强选考科目考试的区分性。

8.招生录取为什么分两段进行?

我省新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制订时,为了使学生、家长和教师有一个适应期,对考生分三段录取,同时在录取办法的解读材料里明确条件成熟时逐步减少分段。迄今新高考招生录取已经平稳实施三年,考生、家长和高校均已适应新高考的评价和录取模式,减少招生录取分段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经广泛征求意见和综合利弊分析,《通知》改分三段录取为分两段录取,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这样调整有利于扩大学生的选科和选专业的范围。

9.怎样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实施,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使用;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实施。这样做,一方面持续体现了高职院校对考生职业技能素养的要求,有利于中职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全省统一组织操作考试的复杂程度,有利于高职院校更好地把握统一的衡量标准。此外,也与当前国家实施高职院校扩招的实际相吻合。

10.深化高考改革试点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高考综合改革的属地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的落实。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二是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宣传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分级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引导转变教育理念,积极投身高考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的评价机制,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学校和教师的片面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政绩观。三是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条件保障。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适度增加普通高中的附加编制数量,用于配置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充 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变化的实际,在绩效工资及年度考核奖分配时充分体现绩效和激励因素,向工作量增加较多的教师倾斜。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加快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建设。加强考试招生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入闱命题(制卷)专业人员工作保障机制,加快命题基地建设,提升命题和考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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