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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布通知明确普通高考报名新规,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招考委、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有关事项。考生和家长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据了解,六类人可以报考福建省普通高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教育部、省招考委、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考试的规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条件符合有关要求的,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福建省普通高考。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在每年普通高考报名前将报考人员户籍迁入福建省的。其中,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在每年普通高考报名前,申请人户籍迁入福建省的。同时,受信人必须具有福建省户籍,出生后首次在福建省登记户口。其中,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受托人虽具有福建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登记户口不在福建省的,按第(四)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原因(指买房等其他原因)已将户口迁入福建省并报考福建省2019年普通高考的毕业班学生,须将户口迁入福建省满2年(时间截至当年7月1日,下同),须具有福建省高中学籍并有连续2学年实际学习经历;报考2020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的毕业班学生,户籍必须迁入福建省满三年,必须具有福建省高中学籍,并有连续三年实际学习经历。

因其他原因将户口迁入福建省并持有福建省高中毕业证书的往届学生,可报考2019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持有省外高中毕业证的往届学生,报考2019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福建省且要高中毕业满3年;报考2019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户籍迁入福建省满3年,初中毕业(含毕业)满6年。

(五)具有福建省高中学籍并有连续三年实际就读经历的福建省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从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其中,报名参加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的,父母一方须有近两年按国家规定在福建省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记录,能证明其在福建省就业经历;2020年及以后在福建省参加普通高考的人员,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按国家规定在福建省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记录,能证明其在福建省就业经历。

(6)在福建省定居、在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有实际就学经历并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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